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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政府发出通知要求——
严防森林火灾巩固生态成果
本报讯当前,我市已进入森林防火期。近日,市政府发出《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全面落实责任,切实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发生,巩固生态建设成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近期我市气温偏高,降雨较少,大风天气较多,全市重点林区火险等级持续居高不下,市森林防火办已接到多起火情报告,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通知要求,各地要认真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真正把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人头,切实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要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失职、渎职或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引发火灾或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重大损失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通知强调,要提早动手,从源头抓起,对重点林区、火灾多发区、高火险区和农林交错区开展一次全方位、拉网式的可燃物清理和森林火险隐患排查。加大引导和监管力度,在管人上下功夫,特别是林区进山路口、旅游道路、林内坟地等重点部位,要设立临时防火检查站,增加护林人员,加大巡护密度,做到路口有人把、山头有人看。同时,要按照有关规定在林区村庄、居民点、林场和学校等地段,开辟防火隔离带和营造生物防火林带,严防“家火上山”和“山火进村”。对违法用火、用火不慎引发火灾的,森林公安部门要依法从快查处;对发生森林火灾较多的县区,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将联合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约谈和问责。本报记者王怀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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