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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行动不便法官进村开庭
陇县法官温情做法受村民称赞
  本报讯11月21日,在陇县温水镇某村,进行了一场特殊的庭审。被告人因中风导致瘫痪,常年卧床在家,法官得知情况后,将法庭“搬”到了村委会,这一温情做法受到了村民的称赞。
  被告王某与原告李某原本是儿女亲家,两家平时因为经济来往产生纠纷。今年4月,李某将王某告到了法院,要求其进行经济赔偿。陇县法院温水法庭法官张峰在为王某送起诉书时,了解到他因中风导致身体瘫痪,常年卧床在家无法行动。张峰考虑到,村上距镇上的法庭有20多公里,再加上山路崎岖,王某到庭听审比较困难。为了更好地保护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张峰便决定将案件庭审“搬”到被告人家门口进行。
  开庭当日,审判长、书记员、公诉人等来到王某所在的村委会,考虑到王某的身体情况,张峰开车将被告人从家中接到庭审现场。经过陈述诉讼请求、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法定环节,此次庭审充分保证了被告的诉讼权利。
  (张敏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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