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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道泄漏谁之责?在多次协商未果后,住户将物业公司起诉至法院,于是——
法官社区审理物业案

    “现在开庭!”伴随着清脆的法槌声,11月15日上午,岐山法院蔡家坡法庭在温馨园小区巡回开庭,审理了一起因相邻权引起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现场,上百名群众冒着寒冷的天气前来观摩旁听,零距离接触庭审。
  杨某与周某同住一个单元,由于楼层公共管道下水不畅,杨某房内卫生间地漏多次出现溢水现象,物业公司和杨某均未及时疏通修理。2018年10月杨某房内卫生间再次溢水,导致周某房屋内多处遭污水浸泡。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周某将物业公司和杨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承办法官受理本案后,发现此类案件具有普遍性,有较好的普法宣传意义,为便于涉诉物业纠纷及时化解,方便当事人诉讼,决定在涉案小区开展巡回审判。
  当天,虽然天气比较寒冷,但丝毫不影响群众的热情,大家纷纷赶来旁听。庭审过程中,法官合理掌握庭审节奏,严格规范庭审程序,准确归纳双方争议焦点,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意见,对当事人不解的法律问题进行释明,整个庭审现场不时响起掌声。庭审结束后,法官还结合本案现场说法,对现场的旁听人员进行了物业服务方面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讲,受到了群众的称赞。(张敏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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