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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霍永库辞去宝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18年10月30日宝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宝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
  接受霍永库辞去宝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报宝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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