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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
  本报讯10月30日,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有关报告,通过有关决定和人事事项。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焕勋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富君、张万奎、王都让、曹海芹等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宝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市政府关于2018年新增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市政府关于我市开展乡村旅游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七五”普法决议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对市政府两个专项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宝鸡市2018年新增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定;《宝鸡市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安全管理条例(草案表决稿)》;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许可对一名市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新任命同志向宪法宣誓。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要认真评判“十三五”规划实施的阶段性成效、存在问题及原因,提早谋划我市“十四五”期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课题。要管好用好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确保债券资金的专款专用和使用效益。要制定好乡村旅游规划,不断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全市乡村旅游发展。要突出普法工作重点,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机制等创新,提升宣传教育实效性。
  会议要求,各级人大常委会要深入学习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以新担当新作为开创新时代我市人大工作的新局面。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马赟,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王琦列席会议。6名市人大代表应邀列席会议,5名公民旁听了会议。(弓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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