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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滨区:
校外托餐机构负责人集体充电
  本报讯“大家在采购食品原料时,不得采购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加工制作食品时,必须确保烧熟烧透。”
  近日,渭滨区召开了校外托餐机构食品安全责任约谈暨法律法规培训会,130余名校外托餐机构负责人集体学习了食品安全操作规程和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
  据了解,渭滨区现有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食堂及幼儿园食堂74所,供餐学生2万余人;各类校外托餐机构(小饭桌)有86家,日常托餐学生达2500余人。近期,针对校园食品安全问题,区食安办、区市场监管局联合教育局、卫计局等相关部门开展了为期一周的综合检查,通过检查发现辖区一些校外托餐机构存在一些食品安全隐患。对此,渭滨区食安办、区市场监管局立即召集辖区校外托餐机构负责人集体“充电”,从而进一步加强学生校外托餐监督管理,规范校外托餐经营行为,积极预防和消除校外托餐机构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就餐学生饮食安全。10月1日起,市政府出台的《宝鸡市校外托餐机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渭滨区市场监管局以此为契机,在培训会上,重点解读了《办法》管理标准,与会人员还学习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手册》。其中,《风险防控手册》从采购查验、食品贮存、洗消保洁、食品添加剂管理、学校食堂等16个方面,梳理了70条可能存在的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防控措施,确保食品安全。
  (本版稿件、照片均由温瑶瑶采写、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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