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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创新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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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创新促发展
——宝鸡出租汽车行业发展回顾与启示
陈奋祥徐建辉
今年,是我国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也是宝鸡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发展三十一周年。三十多年来,宝鸡出租汽车行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目前,全市出租汽车数量已达3400辆,出租汽车在方便群众出行的同时,也成为展示宝鸡这座文明城市形象的流动名片。
市出租车管理所先后荣获省、市“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单位”称号,宝鸡市运管处先后荣获“全国交通运输管理先进单位”和“全国先进基层运管单位”称号。在庆祝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之际,回顾宝鸡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发展历程,总结宝鸡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发展经验,对于做好新形势下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发展工作,加快传统出租汽车行业转型升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出租汽车的“四级跳”
宝鸡出租汽车行业的发展是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步伐进行的。改革开放促进了宝鸡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为出租汽车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也为出租汽车行业的改革注入了强大的活力。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宝鸡出租汽车经历了四个阶段的发展。
个体经营阶段。上世纪80年代中期,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改革步伐的加快,宝鸡市区出现了自发的出租汽车业务。这一新的运输业态一经出现,就受到市民的青睐并迅速发展,到1987年,市区出租车(包括摩托车、面包车和汽车)已有近百辆。出租汽车实现了“门到门”的运输服务,弥补了传统客运的不足,极大地满足了市民对便利性出行的需求,这是其迅速发展的内在原因。但是,这种新业态也很快暴露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无证驾驶问题、车辆技术状况差的问题以及无证车辆参营问题等。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在国家尚无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宝鸡运输管理部门主动作为,对市区出租汽车进行规范管理,取缔了人力车、摩托车和面包车出租经营,给符合要求的出租汽车贴上了“出租”车标志,统一了客票及价格。宝鸡市真正意义上的出租汽车业务由此诞生。为了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经营行业和行业监督,1989年,市政府制定并印发了《宝鸡市客运出租车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在肯定个体从事出租车经营的同时,明确了交通主管部门为管理部门,并对许可经营、驾驶员持证上岗、车辆具有行驶证以及依法纳税等均作出了明确规定。《管理办法》的施行使鱼龙混杂的出租汽车市场有了一个基本的遵循,促进了宝鸡出租汽车行业健康持续发展。截至1994年,市区出租汽车发展到1000多辆。
挂靠经营阶段。出租汽车规模的扩大,极大地满足了市场的需求。但是,出租汽车的服务纠纷问题、事故问题也日益增多。由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管理个体出租汽车经营者的模式,已难以适应实际情况。面对出租汽车管理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宝鸡运管部门经过深入调查研究,于1994年推出了“挂靠经营模式”,即:凡新增的出租汽车均以出租车公司的名义进行登记许可,公司负责出租汽车的日常管理,并收取一定的“挂靠”管理费;出租汽车的产权及经营权仍属个人所有。新管理模式出台后,出租汽车公司迅速发展。仅三年时间,市区出租汽车公司就发展到24家。实践证明:“挂靠”经营模式的建立,增强了对出租汽车经营者的管理,也方便了驾驶员相关手续的办理。这种管理模式受到管理部门、出租汽车公司和“挂靠”车辆人员的认可,促进了出租车行业的快速、健康发展。截至2004年,全市出租汽车数量达到2400辆。
承包经营阶段。进入21世纪,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市场对出租汽车的需求日益增长,甚至出现节假日“坐车难”的现象。从满足市场需求出发,宝鸡运管部门增强了出租车的投放力度。此外,如何解决“坐车难”与驾驶员队伍稳定,成为摆在交通主管部门面前的一道难题。为了有效破解这一难题,2004年,市运输管理部门推出了“公车承包经营模式”。这种模式的基本特征是:出租汽车的产权及经营权均归出租车企业所有,即“两权归企”。出租车驾驶员除向公司缴纳一定数量的经营保证金外,每月需向公司缴纳一定数量的承包费,即可取得该车的经营权及收益权。“公车承包经营模式”与“挂靠经营模式”相比,实现了出租汽车从“两权归私”向“两权归企”的转变;从效果上看,增强了企业对出租车驾驶员管理的权威性。在挂靠经营的模式下,车辆产权及经营权均归个人所有,出租车公司对驾驶员的管理权限有限,对严重违章行为的驾驶员也只能一罚了之。“两权归企”的承包经营模式赋予了企业对承包者的聘任和解聘权,强化了企业对承包者的管理权,有效地杜绝了严重违章行为的发生。
公车承包经营模式的推进,保障了出租汽车服务质量及信誉工作的顺利推进。2004年下半年,市区出租汽车全面推行按“计价器”收取乘车费,结束了近二十年“议价收费”的历史。2005年,市区实行按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结果分配出租车指标的政策。2006年,推行了以文明建设为宗旨的创建活动。“尚礼文明出租车队”“共产党员车队”“巾帼女子车队”“平安车队”“雷锋车队”等相继成立。2007年,启动了市区出租车行业“十佳服务明星”评选活动。2010年,为市区所有出租汽车统一安装了卫星定位终端系统。这些重大措施的实施,不仅减少了乘客投诉率和交通事故的发生,还使出租车服务质量和信誉得到空前提高。从2004年至今,先后有4名出租车驾驶员被授予“全国见义勇为英雄司机”和“中国好人”称号,百余人荣获省市两级人民政府授予的荣誉称号。
“公车公营”阶段。2014年,全国总工会、交通运输部等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在出租汽车行业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通知》,为认真贯彻《通知》精神,市运输管理部门借鉴道路客运企业经验,在市区出租车行业推行“公车公营”经营模式。“公车公营”经营模式除继续实行“两权归企”外,主要增加了两项内容:一是以签订劳动合同的形式确认出租汽车驾驶员的职工身份和劳动保险待遇;二是由市道路运输协会牵头,各出租车企业代表参与,共同制定出租车经营合同和定额任务。2014年和2015年更新的700余辆出租汽车全部推行了“公车公营”经营模式。“公车公营”经营模式的实施,从体制层面保障了出租车驾驶员的正当权益,受到广大出租车驾驶员的欢迎,维护了我市出租车驾驶员队伍的稳定。
发展带来新启示
宝鸡出租汽车行业三十多年的发展,不仅为宝鸡人民的便利出行和宝鸡文明城市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也为我们继续发展好出租汽车行业获得了许多有益的启示。
第一,必须坚持高质量发展的理念。出租汽车行业属于服务行业,和其他产品企业一样,服务质量的好坏从一定意义上来说决定着这个行业的兴衰和存亡,也反映了一个地区或一个城市的文明形象。三十多年来,宝鸡出租汽车行业能够健康发展,得益于我们坚持不懈地抓服务质量和信誉建设。从个体出租车经营体制到“公车公营”经营体制;从“议价收费”到“计价收费”;从按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结果分配出租汽车经营权到“十佳服务明星”评比等,可以说,这些改革和创新举措,为促进出租车行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第二,必须保持出租车驾驶员队伍的稳定。出租汽车行业是一个特殊行业。维护好出租车驾驶员队伍的稳定,既是维护行业和社会稳定的需要,也是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内在需要。多年来,宝鸡运管部门从维护社会和行业大局角度出发,积极回应广大驾驶员的关切问题,发挥协会“行业自律、反映诉求”的特殊职能,有效地促进了驾驶员队伍稳定。
第三,必须坚持出租汽车经营权期限制。宝鸡出租汽车行业一直坚持出租汽车经营权期限制,为出租车管理体制和出租车经营机制的改革打下了良好基础。实践证明,这种制度有利于出租车资源的优化配置,有利于促进服务质量和信誉的提高,也有利于驾驶员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第四,坚持用改革解决发展中的难题。出租汽车是我国改革开放以后新生的一个运输业态,如何使其健康持续发展,没有现成的方案。我们围绕出租汽车行业中的突出问题,大胆探索、创新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破解了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难题。纵观宝鸡出租汽车行业的发展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不断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过程。
目前,随着互联网应用的迅速发展,网约车等服务以其特有的便利性而受到市场热捧,对传统的巡游出租车行业造成一定影响。传统出租车行业要认真发掘自身发展经验和优势,同时要认真学习网约车的发展经验,坚持高质量发展理念,积极依靠“互联网+”走出一条新形势下巡游出租车发展的新路子,为巡游出租车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和宝鸡文明城市的继续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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