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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巡察破解监督难题
——我市创新巡察方式方法侧记
  

张华刚陈永强

 
  “以前在本县区巡察,有熟人、人情的顾虑,如今交叉巡察后,我就可以打消顾虑、大胆履职了。”谈及刚刚结束的县级交叉巡察,被委派到凤县担任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的太白县委组织部副部长李文超坦言。
  据了解,目前县级党委开展常规巡察一般由各县自行组织,每轮巡察均要临时抽调人员,一些从本县抽调的巡察干部存在不愿巡、不敢巡、不会巡的问题,同时干部群众也对本县开展的巡察工作持观望、怀疑态度。
  在市县开展巡察,如何破解“熟人社会”干扰问题,发挥好巡察利剑作用,是深化市、县党委巡察工作亟待破解的重要问题。为此,今年5月上旬至7月上旬,市委在第三轮巡察工作中选择眉县、凤县和太白县3个县开展了交叉巡察试点工作,着力破解基层巡察“熟人社会”监督难题,取得了明显成效。
  市委将县级交叉巡察与新一届市委第三轮巡察一体谋划部署,市委巡察办积极探索实践,采取巡察人员统筹混搭编组、巡察组统一委派、业务培训统一组织等举措,努力驱除“熟人社会”对巡察工作的干扰。他们变以往“各县相互选派式”的“传统人员交叉”为“打散揉碎式”的“人员混搭编组”,即:从全市12个县区的巡察人员组长库、工作人员库和专业人员库中随机抽调,将抽调人员混搭编组成交叉巡察组,组内除1名副组长和1名工作人员从当地选择外,组长、联络员和其他成员均为异地人员。
  同时,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向交叉巡察县统一委派巡察组,并集中统一组织巡察业务培训,被委派的巡察组到其他县以“一托二”方式开展巡察,保障巡察组人员在巡察期间免受人情干扰,减轻“人情压力”。此外,市委巡察办还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在交叉巡察试点中严格实行巡察报告备案制度,防止交叉巡察发现问题被基层党委“避重就轻、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实践证明,交叉巡察打消了巡察干部人情顾虑,提升了交叉巡察权威,增强了群众对巡察工作的信任感;同时,组内编配本县人员,也有利于缓解巡察组异地巡察‘水土不服’问题,最大限度凝聚了工作合力。”市委巡察办主任蔡鸿飞介绍,交叉巡察工作开展以来,每个巡察组平均接到群众来信、来电分别增加了33%和40%;3个县交叉巡察平均发现问题和问题线索总数较前分别增长73.3%和169.4%。
  针对当前市、县巡察机构人员力量薄弱、跨地域工作不便、巡察人员能力素质参差不齐等困难和问题,下一步,我市将通过加快队伍建设、改进编组方式、建立考评制度、强化巡察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等措施,推动交叉巡察工作“有人干”“干得顺”“干得好”,不断提高巡察工作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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