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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
  本报讯8月30日至31日,宝鸡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审议有关报告,通过有关决议和人事任免事项。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焕勋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宝鸡市2018年1至7月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宝鸡市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8年1-7月份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宝鸡市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市政府关于宝鸡市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宝鸡市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同时,会议对市政府四个专项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7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和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上,新任命同志向宪法宣誓。
  会议要求,要持续推进“走出去”战略,加大招商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力度,不断壮大县域经济,深化“放管服”改革,努力做好下半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富君、张万奎、王都让、曹海芹及秘书长范同兴参加会议。
  市委常委、副市长徐延波,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王琦,副市长武军,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5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5名我市公民旁听会议。
  (秦玮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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