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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十条禁令生威
卓见
   
  近日,省纪委印发《陕西省纪检监察干部“十条禁令”》,“十条禁令”紧紧围绕“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同时也划出了纪检监察干部在政治站位、工作要求和八小时之外生活纪律作风等方面的“高压线”。
  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走向深入,各级纪检监察干部查处了一批腐败分子,净化了党内政治生态,得到了群众的赞同和认可。然而,还有极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在思想上放松了对自身的纪律、作风要求,眼里只有权力而忽视责任,甚至认为纪检监察干部有光环在身、有特权在手,“自己人”不会动真格。“十条禁令”一针见血、掷地有声,为权力戴上了责任的金箍,扎紧了制度的笼子。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为人民谋福利。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到“打铁必须自身硬”,谨慎用好自己手中的权力;同时,要恪尽职守,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把握好权力、责任、担当的关系,让权力与责任对等,用担当诠释对党的忠诚。
  严管即厚爱。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十条禁令”的颁布实施,既是我省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新形势的迫切需要,更是全面落实“打铁必须自身硬”的内在要求。各级党委要在思想教育、制度建设、责任追究上随时在位不缺位,正本清源,确保党委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认真学习“十条禁令”为契机,全面对标自查,接受监督。一旦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抓早抓小,守住纪律底线;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旗帜鲜明讲政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表明态度、摆正思想、端正行为,对照“十条禁令”进行自我剖析,照照镜子、洗洗澡,不断提升党性修养,保持骨钙充足,方能无愧于“铁军”的美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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