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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当心传销来敲门
“甩手房东”当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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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甩手房东”当不得
孙海涛
互联网时代,很多东西自觉或不自觉地快起来。以出租房为例,找租客不再需要贴寻租启事,轻点鼠标就能轻松实现“一对多”信息传递;收租金也不再需要登门收费,一个微信红包就能搞定,省时省力。然而,就是在这种快节奏下,传销人员也找到了寻租的窍门,将一些“甩手房东”蒙骗于股掌之中。
相信对于传销,每个房东都是深恶痛绝的。对外出租房子,只不过是你情我愿的普通租赁行为,谁愿意和声名狼藉的传销扯上关系。然而,现实情况是,互联网时代,一方面传销人员租房时已经摸索出一套针对性极强的骗术来取得房东的信任;另一方面很多房东防范意识薄弱,轻而易举地被蒙住了双眼。
笔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警方打击传销的过程中,传销这些“老鼠会”之所以屡打不绝,很大程度上与其隐蔽的住所有着紧密联系。我们假设两个前提就能一目了然:其一,我们假设房东总是将收房租作为第一要务,而对房客干什么听之任之,那么警方端掉这些“老鼠窝”的难度就会极大,因为传销组织大可以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其二,如果每个房东都能够遵守相关规定,一方面加强对房客的监督,另一方面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到相关部门备案,这样一来,传销的生存空间就被压缩,警方打击传销就可以事半功倍。
传销是一个社会问题,查处传销不能仅靠某一个部门去发力,需要的是让传销陷入全社会的“汪洋大海”中。我市一名打击传销多年的老民警直言:“房东实际上是查处传销的一个关键点,抓住了这个关键点,传销人员就会无处藏身。”
近年来,“85后误入传销,跳楼逃生”“轻信工友误入传销窝点”“传销团伙以恋爱名义引人上钩”……这些新闻背后,牵动着很多人的神经。房东们请擦亮双眼,如果对外租房,不妨常去看一看;如果正准备出租房,那请您牢记,一定要在相关部门履行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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