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7版
本期发布:
陕西省第十六届运动会青少年跳水比赛招商办法
  陕西省第十六届运动会于2018年8月16日至21日在咸阳市举行,按照省体育局安排,我市将于2018年7月26日至28日在宝鸡市游泳跳水馆承办青少年跳水比赛。为做好“体育赛事+旅游+”工作,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更好地支持和服务比赛,通过大赛平台宣传、推广企业及产品,实现经济和社会效益共赢,主办方决定对大赛开展招商冠名。
  一、冠名
  (一)冠名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冠名单位享有下列权益:
  1.荣誉回报:(1)享有陕西省第十六届运动会青少年跳水比赛冠名权。作为本届大赛冠名单位,冠名形式为“XXX杯陕西省第十六届运动会青少年跳水比赛”,其产品可以使用“陕西省第十六届运动会青少年跳水比赛”字样及标识。(2)为冠名单位颁发“体育运动特殊贡献奖”。(3)邀请冠名单位负责人出席开幕式及颁奖仪式。
  2.媒体回报:(1)在大赛的秩序册、证件上印制冠名企业的名称。(2)在省、市媒体上发布冠名单位赞助陕西省第十六届运动会青少年跳水比赛信息。
  3.其他回报:(1)在大赛许可的范围内可安排场地供企业对产品进行宣传、展示。(2)邀请冠名单位负责人为获奖单位及个人进行颁奖。
  二、馆内广告
  (一)赞助金额:场馆内指定区域广告位每块赞助5000元以上人民币。
  (二)赞助企业享有以下权益:
  1.授予赞助商“陕西省第十六届运动会青少年跳水比赛特邀赞助商”荣誉称号;本称号可用于企业及产品广告,有效期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
  2.赞助企业可以在场馆内指定区域广告位布置企业相关产品广告(规格按赛会组委会规定制作)。
  3.赞助企业可以在比赛场馆外有效区域布置简易产品广告或展位。
  三、赞助要求
  1.赞助商向大赛提供的实物必须符合国家技术质量管理有关规定和要求。
  2.大赛期间广告宣传活动,赞助商应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赞助商所有广告位均由组委会或委托单位于赛前书面核定通知,广告制作安装不得损害或危及建筑物美观及安全,安装工作及费用均由赞助商自行承担,对广告物品安全负全责。
  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开始实施,截止时间2018年7月20日。
  4.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属于宝鸡市承办2018年陕西省第十六届运动会青少年跳水比赛筹委会。
  5.赞助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宝鸡市体育局
  联系地址: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石鼓路1号
  邮政编码:721006
  联系人:赵林军刘利刚
  电话:0917-33658303365833
  传真:0917-3365369
  宝鸡市承办陕西省第十六届运动会
  青少年跳水比赛筹委会办公室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
宝鸡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电话:(+86917)3273252 E-mail:bjrbs@vip.163.com 陕ICP备05006542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 1024*768 中字体显示模式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