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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善款配赠市级机关、单位联点脱贫攻坚项目资金的公告
  为了感谢市级机关、单位组织干部职工参与全市慈善“一日捐”活动和建立慈善爱心冠名基金的善行义举,支持联村定点脱贫攻坚,决胜小康的时代壮举,市慈善总会决定,动用部分爱心基金,配赠机关、单位联点脱贫攻坚项目,现予公告。
  一、配赠对象
  近两年来连续组织干部职工参与市慈善“一日捐”活动的市级机关(含双管单位)、事业企业和在总会建立慈善爱心冠名基金的单位所联点包村的脱贫攻坚项目。
  二、配赠内容
  上述范围内的机关、单位在包扶点上以支持赠与方式投入的产业扶贫项目资金、干部个人用于到户包抓脱贫的帮扶资金。
  三、配赠比例
  单位投入的项目资金,根据数额大小给予5%-30%,个人帮扶资金给予40%的配赠,亦可争取省慈善协会组织的公益日网上募捐资金配赠。
  四、实施办法
  需要获得配赠的项目,由单位以文字形式提出申请,注明项目内容、资金规模、资金来源、投向村组、完成时限。个人帮扶资金由单位统一制作花名册,注明出资人姓名、资金数量,帮扶对象姓名、家庭住址。单位和个人帮扶资金全额汇入市慈善总会善款专户,由总会发给捐赠票据、证书。经审查符合配赠条件的,资金到账后,10个工作日内连同配赠善款一并返还捐赠单位,由单位负责项目实施和个人帮扶,终结后向市慈善总会发送回执。不符合配赠条件的,资金悉数退回。
  五、时限要求
  此项活动从2018年6月开始,至脱贫攻坚包扶任务结束终止。
  宝鸡市慈善总会
  2018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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