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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阳县:
进村入户宣传《监察法》
    普法宣传员为张家塬镇柳家塬村群众讲解《监察法》。

  本报讯连日来,千阳县纪委监委组织普法宣传员前往各村,采取面对面宣传、赠送书籍、表演节目等方式,对《监察法》进行宣传和解读,受到群众欢迎。
  “《监察法》第三章第十五条明确规定了监察的六类人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都是被监察的对象,所以现在我们村组干部,不管是不是党员,都是监察对象……”活动中,普法宣传员为群众解读法律原文,帮助基层干部群众深刻领会。普法宣传员每到一处,都进入群众家中,面对面开展宣传,在发放资料、询问情况、讲解政策的基础上宣传《监察法》,并对群众关心的扶贫政策落实情况予以解答。(胡小军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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