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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标本兼治推进整改落实
我市精心部署扎实推进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
  本报讯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开展以来,我市高度重视,把落实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精心部署,扎实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实。
  省委和省纪委关于做好“以案促改”工作的文件下发后,市委迅速召开常委会议,专题传达学习全省“以案促改”工作会议及贫困县纪委书记例会主要精神,研究具体整改措施;市纪委常委会也就落实省、市委要求,推进“以案促改”工作进行了研究;组织、发改、财政、扶贫等重点部门,以领导班子会、机关干部会等形式分别传达“以案促改”工作要求,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同时,我市还压紧压实“以案促改”政治责任,聚焦“以案促改”部署要求,下发了《具体整改措施》,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对27项整改措施和74项具体任务逐项明确牵头单位、落实单位和时限要求。市纪委把承担的具体任务细化分解为24个方面、47项工作内容,把责任具体到相关室部和包抓领导;各牵头市级部门结合职责任务,分别研究制定了具体落实措施。通过层层夯实责任、传导压力,形成了市委负总责、市纪委抓协调、职能部门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在此基础上,我市把专题学习和警示教育作为“以案促改”工作的首要任务,要求凡是2017年以来有副科级以上干部被查处的单位要召开民主生活会,今后凡发生腐败案件的地区、部门,都要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各县区、各部门以专题学习和警示教育为契机,深入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思想和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切实提高思想认识,6月中旬前全市各级要召开专题警示教育大会。
  目前,我市正在紧盯重点任务,全面落实中省关于脱贫攻坚的部署任务,持续加强“四风”整治和干部作风建设,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反腐败工作,督促领导干部切实发挥“头雁效应”,确保“以案促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张华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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