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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走进我市党政机关单位
三家单位已采购24辆全市范围内建成充电桩2000余个
  本报讯5月21日,记者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了解到,按照全省统一部署,今年我市启动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采购新能源汽车项目,目前岐山县、扶风县、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先后采购新能源汽车24辆。
  2017年9月,岐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了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电牛2号”作为公务用车,成为我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首次采购新能源汽车的单位。今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关于进一步加快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通知》精神,严格配备更新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积极推动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采购新能源汽车,并推进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公共机构办公区域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发挥对社会的示范带动作用。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今年市公务用车管理中心、渭滨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也在积极谋划新能源汽车采购。
  按照《通知》要求,新建和既有停车场要规划建设配备充电设施比例不低于10%,也可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第三方企业建设运营内部充电设施。据了解,我市相关部门已着手与新能源汽车配套企业联手,加强在全市集中办公、人流密集等区域的充电桩规划建设,提高新能源汽车的运用保障能力。目前,全市范围内已建成新能源汽车充电桩2000余个。
  本报记者岛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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