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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发文完善金融纠纷调解工作
  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近日联合对外发布《关于推进金融纠纷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利用3年时间,夯实金融纠纷调解各项工作基础,拓展金融纠纷调解功能作用,提升金融纠纷调解工作整体效能。
  据了解,意见内容涵盖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领域金融纠纷调解业务。意见提出,加强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队伍建设,扩大调解服务覆盖面,完善金融纠纷调解服务覆盖网络,拓展线下调解服务渠道,完善优化调解流程,探索建立小额纠纷快速解决机制等。
  在工作机制方面,意见提出,由金融监管总局牵头负责金融纠纷调解工作,其他金融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范围和所监管领域消保和投保工作实际开展工作。在意见框架下,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可结合自身领域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金融监管总局表示,下一步,将会同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等部门,推动意见各项要求落地实施,助力金融领域纠纷调解工作规范有序发展,提升金融纠纷调解工作专业化法治化水平,为进一步健全金融领域社会治理体系、促进金融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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