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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白县出台规定严管党员干部
监督八小时以外 纪律规矩“不下班”
  本报讯 近日,太白县纪委监委制定印发了《太白县党员干部“八小时外”行为规范负面清单二十条》,提醒党员干部自觉加强自我约束、自我监督意识,做到不论人在上班还是下班,纪律规矩永远“不下班”。
  “负面清单”紧盯党员干部队伍“八小时以外”活动中可能存在的违反政治纪律、滥用职权、行为失范、言论不当等突出问题,不仅包含在各种场合和网络平台制造、发布、传播不符合党员身份的不当言论,酒后驾车、醉酒驾车、赌博(含网络赌博)、私车公养、收受礼品礼金等违纪违法问题,也包含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与民间高息借贷、违规占用集体土地、不尽赡养义务等违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伦理的问题。“负面清单”推出后,太白县纪委监委将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情况纳入日常监督重要内容,聚焦监督盲区死角、围绕问题易发多发领域和时间节点,开展明察暗访,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同时,要求各党组织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教育引导,通过开展廉洁家访、谈心谈话、警示教育、廉政党课等形式,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时刻敲响警钟,引导其筑牢思想防线,增强自我约束力,树立良好形象,使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本版稿件均由本报记者王玲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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