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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孩子们上好学
管好“三资” 守好家底
为高质量发展提供纪律保障
深挖本地资源 涵养清风正气
精准监督“校园餐”
监督八小时以外 纪律规矩“不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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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三资”管理专项行动
管好“三资” 守好家底
本报讯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去年以来,岐山县纪委监委从一纸合同破冰,扎实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三资”管理专项行动,推动职能部门压紧压实监管责任,共同推进集体“三资”日常管理规范化、透明化。到今年1月底,共收回资产96.58万元,追缴合同欠款225.5万元。
农村集体“三资”,是指在集体所有制下,农村集体所有的货币资金、资产和资源。在“三资”管理中,该县纪委监委以“问题合同”清理为小切口,着力解决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底数不清、合同签订不规范、履约不到位等问题。一方面,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深入联系镇、部门,开展“驻点式”“嵌入式”监督检查,督促各镇、职能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对村集体经济合同全面摸底、建立台账,通过开展专题调研、座谈交流的方式,结合日常监督、案件查办中发现的监管漏洞和薄弱环节,全面梳理分析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短板弱项,对问题合同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对审查出的问题合同予以整改。另一方面,针对村集体经济合同签订履约过程中存在的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县纪委监委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5份,及时督促整改,推动健全完善制度4项。深挖细查问题线索,严肃查处履职不力问题,到今年1月份,排查起底问题线索76件,立案62件,处分56人。谈起规范合同管理的事,岐山县凤鸣镇召亭村村干部说:“村里的糊涂账终于理清了,合同规范整治把陈年旧账都捋顺了,我们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就更有信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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