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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枫桥式”调委会和调解工作室名单出炉
26个调解组织获通报表扬
  本报讯(记者 鲁淑娟)近日,市司法局印发《关于表扬“枫桥式”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工作室的通知》,对全市17个“枫桥式”人民调解委员会和9个“枫桥式”人民调解工作室予以通报表扬。
  为进一步夯实司法行政的基层基础,激励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工作室积极创新开展工作,不断提高基层依法治理能力,开创我市人民调解工作新局面,经过认真评选,市司法局命名金台区中山西路街道金台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等17个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全市“枫桥式”人民调解委员会,渭滨区桥南街道滨河路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邻里话”调解工作室等9个人民调解工作室为全市“枫桥式”人民调解工作室,引导广大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努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宝鸡、法治宝鸡作贡献。
  社会治理的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近年来,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主渠道、主力军作用,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调处化解工作,让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凤翔区柳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及眉县首善街道景贤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被评为全省“枫桥式”人民调解委员会,渭滨区姜谭路街道姜谭路西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勤莉调解工作室被评为全省“枫桥式”人民调解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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