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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去年出台《市本级罚没财物管理办法》,市财政局——
加大培训力度 确保落地见效
  本报讯 (记者 王玲)前段时间,在市财政局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下,凤县人民法院依照《宝鸡市市本级罚没财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处置罚没了3套房产和1个停车位,增加财政收入225.76万元。据悉,今年以来,市财政局已围绕《办法》开展了20多次培训和上门业务指导,帮助预算单位更好地处置罚没财物。
  去年12月1日,我市出台新的《宝鸡市市本级罚没财物管理办法》,以有效提升对罚没财物的管理,增加财政收入。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各执收单位的性质不同,罚没财物的类别不同,具体执行中差异比较大。针对此,今年以来,市财政局收费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通过专题培训和上门业务指导的方式,推进《办法》落地见效。今年6月份,市财政局收费管理中心专门组织125家预算单位的150多名基层管理人员进行统一培训,强调罚没财物管理制度出台的意义、具体操作的流程和注意事项。除了“大水漫灌”式的专题培训,收费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还上门进行“精准滴灌”式指导,针对各预算单位的实际问题,提出处置方案。收费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新的《办法》出台以后,他们也在收集各执收单位在罚没财物实际管理处置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希望各执收单位能加强联系,共同为增加财政收入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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