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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退货220余次 女子“买真退假”被刑拘
  “7天无理由退货”规则本是对买家的一种购物保障,但有人却钻这一规则的空子,“偷梁换柱”进行诈骗。近日,金台公安分局就破获了一起网购平台被恶意退货的诈骗案。目前,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案情回顾
  11月6日,金台公安分局东风路派出所接到某网购平台负责人报警称,其公司在对顾客退货行为进行调查时发现,金台区一名顾客频繁订购商品并退货,退货均以廉价、劣质商品替代原发高价正品。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展开侦查工作,通过梳理平台提供的相关订单信息,很快锁定犯罪嫌疑人身份信息。11月7日,民警在辖区某小区将犯罪嫌疑人徐某某抓获,现场查获其正欲退货的快递70余件。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徐某某对其2022年以来以“买真退假”方式疯狂实施诈骗220余次、获利3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徐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外规定的,依照规定。
  警方提醒
  网络平台让购物变得更加快捷便利,但使用非法手段牟取利益绝不可取。买家以调包、少件、退回空包等发起虚假的退货退款对卖家进行诈骗,将给平台及商家带来重大损失。这样的“发财捷径”,只会让自己因贪图小利而触及法律红线,最终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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