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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白法院
法官上门调解化纠纷
本报讯 近日,太白县人民法院通过诉前调解程序,快速调处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有效减轻了双方当事人诉累。
2023年10月,被告李某在原告李某某处购买了一套家具,欠货款9000元,约定年底前付清。欠款到期后,被告以各种理由推托,一直未履行付款义务,李某某多次催要无果,无奈之下将李某诉至太白法院。
受理案件后,太白法院根据原告提供的联系方式,承办法官多次电话联系被告李某,但李某手机一直处于停机状态。承办法官上门走访后得知,李某于两年前检查出脑梗后就再没有工作,与80岁的母亲在村子生活,仅靠妻子在外打工补贴家用,无钱交话费导致手机常年停机。李某对所欠9000元家具款没有异议,因为生活困难暂时无能力给付。在调查清楚案件堵点后,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法官向原告说明被告面临的困境,同时向被告释法明理,督促其积极履行付款义务,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并申请了司法确认。随后,在承办法官上门送达民事裁定书的当天,李某筹措了款项,以微信转账的方式向原告履行了付款义务,双方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今年以来,太白法院对多起当事人不能来院的特殊案件,采取上门开展诉前调解的方式积极化解双方矛盾,并通过司法确认程序快速有效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当事人在案件办理中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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