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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zeng)得很
本报记者 麻雪

  “你俩争得很呀,不会说英语,还到欧洲自由行去了。”
  在宝鸡话中,有一个词为“争”,发音是zeng,是说人不考虑前因后果,做出了超乎寻常的事情,也用在某人完成一件了不起的事后,称赞他厉害、能干。如今,我们依然能在宝鸡一些乡村听到人们说这个词。
  “争”这个字在普通话中的发音是“zheng”,常用以表达争辩、争吵、争执等意思,也可以表示褒义的争取、争先等意思。岐山县语文教师徐长胜分析认为,“争”的原意是争夺,引申为争吵、争执,而在宝鸡话中,又引申出冲动、莽撞、逞能、倔强地做事的意思。
  需要注意的是,在宝鸡话中,“争”虽然有“倔”的意思,但感情色彩有所不同。倔,有固执、任性的贬义色彩,但有时也有褒义色彩,指干一件事情很执着,为人做事坚强不屈的意思。但是,“争”便是贬义色彩了,它不仅有倔、逞能,为人做事不按常理的意思,甚至有傻的意思。例如,“你看他争得不行,都给他说了有病先去医院看看,他就不去,也不说原因,还骂劝他的人。”
  关于宝鸡话与普通话中“争”的区别,徐长胜说了一个有趣的例子:有一次,在外地工作的儿子带女朋友李争回老家,家中老母亲警惕、认真地观察了这个姑娘好一阵,才如释重负地说:“这姑娘名字叫啥不好,咋叫‘争’呢?我看不‘争’呀,是很好的姑娘呀!”
  宝鸡话中包含的风俗、意趣有很多,生活在这里的人们有着切身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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