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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揽活购买假证 触犯法律获刑罚
  “办理身份证、驾驶证、毕业证……”好多人知道这类野广告是违法的,但你是否知道购买伪造证件的严重后果?前不久,由陇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仇某就因购买伪造证件被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身陷囹圄后悔恨不已。
  案情回顾
  被告人仇某为便于承接装修工程,购买了伪造的建设行业工程机械施工操作证等证件,后被相关管理部门发现移送至公安机关,案件告破。陇县人民检察院以仇某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对其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对仇某判处拘役五个月,宣告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检察官说法国家机关证件是国家在相关领域实行管理活动的重要凭证和手段,关系到公权力的依法行使,与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服务活动和群众正常办事息息相关,禁止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证件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向国家机关申办获取,而不能通过非法方式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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