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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荒山披“绿装”
——眉县检察院开展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专项工作小记
  近日,在公益诉讼矿山整治“回头看”工作中,眉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再次来到眉县齐镇双桃山,目之所及满眼苍翠,绿树成行、绿草如茵,经过几年的整治,昔日裸露的山体重新披上了绿装,展现出勃勃生机。
  2016年,眉县人民检察院在监督中发现,眉县齐镇双桃山石灰石矿山体大面积裸露,植被损毁严重。经调查发现,该矿山承包者陈某未经批准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进行开采,对矿产资源及森林资源造成严重损害。2016年9月,眉县人民检察院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同年10月针对陈某非法采矿、破坏森林资源问题分别向县自然资源部门和林业部门制发了检察建议,建议两部门:对陈某非法采矿问题进行查处,追缴陈某因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而受到的行政处罚,并对被损毁的矿山植被进行全面修复。
  眉县自然资源和林业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就问题整改进行了专题研究。对该矿山进行了关闭取缔,实施了断路、断电等措施,并按照相关规定,将陈某受到的行政处罚全部追缴到位。就植被恢复问题,聘请专业公司进行了规划设计,投资150万元修建石笼拦渣墙228米、排水渠75米、挂网喷播植被5000多平方米、种草10000多平方米、种树4000多棵,为矿山复绿打下了坚实基础。
  眉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敏卓说:“保护生态环境安全关乎民生福祉,保护矿山、森林资源是检察机关的职责所在。今后,我们将不断创新工作方式,以综合治理手段,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开展多元化检察监督,着力探索生态环境的司法专业化保护,有效保障县域生态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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