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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门口解决疙瘩事
——宝鸡高新区天王镇探索推进“非诉驿站”创建小记
“非诉”服务队上门调解矛盾纠纷

  “刚才我们讲了《民法典》中关于婚姻家庭、相邻关系、民间借贷等的相关规定,大家有什么不清楚的可以现场提问……”近日,在宝鸡高新区天王镇王家堡村志愿者韩芳红家的“非诉驿站”,天王司法所“非诉”服务队通过生动的案例、现场座谈交流及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为村民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并开展了接待咨询、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服务活动。“司法所为‘非诉驿站’配置了书柜和专业法律书籍,开通了在线法律服务,还有司法干警、法官、律师等定期送法律服务上门,现在村民遇到法律问题、发生矛盾纠纷不用跑远路,在家门口就能得到妥善解决。”韩芳红开心地说。
  矛盾纠纷化解事关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为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源头化解,天王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按照“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法院裁判终局”多元共治、分层递进解纷的纠纷解决机制,在辖区王家堡、八庙村、小塬村建起9个“非诉驿站”,将矛盾化解阵地和法律服务触角前移延伸至群众家门口,切实做到抓早抓小,最大限度把矛盾吸附在当地、把纠纷化解在萌芽,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平安和谐新局面。
  王家堡村村民王某与孙李沟村村民谢某两人各驾驶一辆电动三轮车在王家堡村一处十字路口发生碰撞,导致王某当场死亡。王某家庭特殊,妻子年事已高、儿子是严重的精神障碍患者,均无能力处理交通事故后续问题。为此,天王司法所“非诉讼服务中心”第一时间介入,成立专班处理善后事宜。王某家属和肇事方因赔偿金数额发生争议,“非诉”服务队采用“背对背”“面对面”、轮流劝解等多种方式进行调解,为纠纷双方阐明法律规定,填补法律知识空白,促使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并当场履行,双方当事人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这起纠纷得以及时化解。
  随着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法治维权意识的增强,诉讼案件大幅攀升,基层社会治理面临新的考验。天王镇把非诉讼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切入点,在镇级层面成立“非诉讼服务中心”,在3个村成立“非诉服务站”,在9户志愿者家中成立“非诉驿站”,建立定期接待、诉调对接、司法确认、线上服务、信息反馈、法治宣传6项制度,对接联络司法所、派出所、法庭,村调委会、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志愿者等资源力量定期进村入户,到“非诉驿站”开展接待咨询、法治宣传、纠纷化解、法律服务等活动,在满足农村群众法律需求的同时,第一时间掌握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确保矛盾纠纷有处调解、有人答疑、有人能调,尽可能消除矛盾隐患,预防纠纷发生,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解决烦心事,有效提升了公共法律服务质效。“非诉驿站”成立以来,先后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60余人次,成功化解疑难矛盾纠纷、亡人纠纷等10多件,受到群众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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