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1版
本期发布:
我市汽车贷款政策调整
“0首付”买车成为现实
  本报讯(刘小祥)近日,笔者从中国人民银行宝鸡市分行获悉,我市已落实自用传统动力汽车、自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调整政策。各金融机构可根据借款人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自主确定相关类型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
  今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文,调整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推动汽车以旧换新,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随后,我市积极跟进,优化调整购车贷款比例。据了解,目前我市部分金融机构对自用汽车的最高贷款发放比例已达到购车金额的100%。“消费者可以完全通过金融贷款的方式支付全部的购车款项及购置税,无须支付首付。”中国银行宝鸡分行工作人员介绍道。
  对于汽车贷款新政,笔者了解到,本次除了调整贷款发放比例以外,部分金融机构还结合新车、二手车、汽车以旧换新等细分场景,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适当减免汽车以旧换新过程中提前结清贷款产生的违约金,优化汽车分期的准入、收入和负债的计算标准,取消收入下限要求,进一步助力汽车分期业务发展。“我们将强化对汽车贷款资产质量,机构稳健性的监测、分析和评估,促进金融机构汽车贷款业务稳健运行。”中国人民银行宝鸡市分行相关人员说。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
宝鸡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电话:+86(0917)3273252 E-mail:bjrbs@vip.163.com 陕ICP备05006542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 1024*768 中字体显示模式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