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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阳
出台《办法》推动“两书”规范运用
  近日,千阳县纪委监委出台《关于规范运用〈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为推动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简称“两书”)管理使用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奠定了基础。
  《办法》全文共分为法律依据、制发主体、适用对象、适用情形和使用规定五部分,主要对“两书”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内容、审批、制发、执行、管理、申诉、结果运用、责任追究等内容作了详细规定。《办法》明确了县纪委机关各办案室及派驻机构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向相关党组织提出纪律检查建议的8类情形,县监委及其派驻(出)机构在监督调查处置工作中向有关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的9类情形,以及提出纪检监察建议应当以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审查调查认定的违纪违法事实为依据,必要时开展专项调研,力求指出的问题准确具体,建议合法合规、切实可行,通过发出一份建议,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批制度,形成长效机制,防止“两书”滥用泛用。《办法》要求各纪检监察组织要对建议采纳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建议内容的落实,并将建议采纳落实情况与该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挂钩,纳入考评,防止纪检监察建议“一发了之”,整改走过场、效果打折扣。对无正当理由对建议不采纳、不执行或对建议应付了事敷衍整改的,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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