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4版
本期发布:
让困难群众感受法治温情
太白检察院公开审查一起司法救助案
  本报讯 司法救助一头连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其公正与否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近日,太白县人民检察院公开审查了一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并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等人参加,增加了检察办案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充分保障救助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今年 53岁的太白县鹦鸽镇一村民岳某,身体不好,干不了重活,且收入来源不稳定,其丈夫在去年发生的一起刑事案件中死亡,这让岳某的生活一下子陷入困境。岳某遂在今年3月,向太白县人民检察院申请了国家司法救助。太白县人民检察院经过多方走访调查,根据国家司法救助相关规定,认为被害人的亲属岳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立即启动救助程序并及时开展公开审查。
  在审查中,承办检察官详细陈述了案情经过、审查认定的事实和意见,介绍了司法救助的对象和范围、救助工作的具体程序等法律规定,与会人员围绕救助对象、救助标准、救助金额等充分发表了意见。参会人员一致认为,救助申请人岳某的申请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检察机关办案程序合法、救助理由充分,同意向岳某发放司法救助金。
  今年以来,太白县人民检察院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重点针对因案导致生活困难的六类农村地区生活困难当事人、困难妇女等群体,通过“司法救助+公开听证+化解矛盾”方式,加大案件公开审查力度,让司法救助成为涉案困难群众的“雪中炭”,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司法的公平公正和法治温情。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
宝鸡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电话:+86(0917)3273252 E-mail:bjrbs@vip.163.com 陕ICP备05006542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 1024*768 中字体显示模式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