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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
交叉审理优势互补
  本报讯 凤县纪委监委在案件质量提升专项工作及案件质量问题专项整治中,结合各派驻机构工作实际,采取交叉审理模式,有效解决派驻机构案件审理瓶颈,提升案件查办质量。目前已交叉审理案件8件,提出协审反馈意见54条,并随案开展“微课堂”4次。
  “你们未将集体讨论形成审查意见的会议记录入卷,建议尽快补充完善……”这是近日凤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与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在交叉审理一起违纪案件时提出的补充完善意见。在交叉审理工作中,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按照优势互补、便于协作的原则进行自由组合。进行交叉审理的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案件事实是否查清、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手续是否完善、程序是否合规、定性是否准确重点审核,根据阅卷情况向查办案件的派驻纪检监察组提出补充完善意见,并形成初步审理意见。交叉审理后,案件移送县纪委案件审理室协审,由案件审理室再次对案件进行审核把关,对案件查办、组卷归档等各环节提出书面协审反馈意见,并针对交叉审理中未发现的问题随案开展业务“微课堂”,进行适时提醒,促使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从审理的角度检视漏洞,以审代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水平。
  “我们在交叉审理其他派驻纪检监察组查办案件的同时,也能从中吸取经验,发现自己办案中的不足。另外,从审理的角度反思案件,可为我们日后的审查调查工作提供新的视角和方向。”派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干部程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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