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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
严格做好“廉政体检”
  本报讯“经核实,谢某尚在政务处分影响期内,建议影响使用。”近日,岐山县纪委监委在收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求相关干部党风廉政意见的函件后,及时组织相关室部,对应核查人员党风廉政情况进行逐人研判,并提出具体回复意见。据悉,今年以来,岐山县纪委监委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63人次,其中提出否定性意见1人次。
  党风廉政意见是对拟提拔、进一步使用、换届、表彰等党员干部的“廉政体检”,也是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日常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为做细做实党风廉政意见工作,县纪委监委聚焦监督专责,修订完善《关于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暂行规定》,厘清各部门职能职责,规范工作流程,通过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统一回复的方式,形成了由组织宣传部总牵头,各纪检监察室负主责,信访、案管、审理等部门互相配合的工作机制。他们严把入口关、程序关、审核关,并按照党风廉政意见“七种回复”格式起草复函。针对此前回复过意见的人员,实行“滚动式”回复模式,做到画像精准、程序规范、回复准确、高效便捷。
  岐山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谁审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廉政把关责任倒查追究,对不如实回复意见、不按有关规定审查,甚至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以权谋私、失密泄密等,造成回复意见失实失准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党风廉政意见的真实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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