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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县
出台专项措施保障“三个年”活动
  本报讯用活“三色”督办、建立负面清单、深化以案促改……近日,眉县纪委监委出台《发挥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职能作用服务保障深化“三个年”活动21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引导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各级各部门抓发展、优环境、提效能。
  《措施》坚持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从护航高质量项目建设实施、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推动干部作风向上向好三个方面提出21条措施。要求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聚焦深化“三个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督促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推动解决项目进度慢、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地难等问题,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措施》以护航项目建设开局破题、紧盯高质量项目推进可视化督导服务平台为抓手,对工作推进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及时启动白黄红“三色”督办程序,严格跟踪问效,倒逼责任落实。同时,修订完善《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执纪问责负面清单》,用好纪检监察建议和廉情抄告制度,倒逼各项惠企政策落实到位。《措施》明确提出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全面起底问题线索,加强联动会商,强化执纪问责,严肃查处通报一批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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