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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县检察官——
上门办案传递司法温度
  本报讯“感谢检察官体谅我,跑这么远来处理我的事情。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危害性,一定认真悔改……”近日,犯罪嫌疑人王某对上门办案的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说。
  今年4月,王某无证驾驶三轮摩托车,与妻子前往劳务市场招聘劳务工。在招聘到5名劳务工后,王某载着6人前往自家果园。途中,因王某操作不当车辆发生侧翻,王某与其妻子及4名劳务工受伤,1名劳务工死亡。近日,在对这起交通肇事案进行审查起诉时,承办检察官了解到王某居住地较偏远,并且因受伤出行不便,于是决定上门办案。
  当天,检察官驱车来到王某家中,询问了王某的家庭、生活状况和伤势恢复情况,依法告知其审查起诉阶段享有的各项权利义务,并向其详细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随后对王某进行讯问。讯问结束后,检察官围绕案件事实认定、量刑建议、程序适用等事项进行释法说理。王某对检察机关的人性化执法深表感谢,且自愿认罪认罚。
  “入户办案不仅减少了嫌疑人的诉讼负累,更让他从心底感受到人性的关怀。”承办检察官表示,将在履行检察职能的同时,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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