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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高薪不靠谱 偷越国境获了刑
  三人梦想着出国轻松赚大钱,为此不惜偷渡出境。最终,高薪梦破碎后,他们还因为触犯法律,受到了刑事处罚。近日,陇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偷越国(边)境罪案件。
  案情简介
  李某、刘某、张某三人是发小,初中毕业后外出务工,收入微薄。2020年,有一个自称“大海”的人告诉三人,在老挝给老板在手机上编发信息,可获得高额月薪,三人便决定一起偷渡前往老挝。随后,李某、刘某、张某乘飞机到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大海”安排李某等三人从中老边境非法小道出境至老挝万象。最终,三人因涉嫌偷越国(边)境被公安机关抓获。近日,陇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李某、刘某、张某均构成偷越国(边)境罪,分别处以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规定,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官提醒
  近年来,电信诈骗案件高发,一些不法分子以高薪为幌子,诱骗他人偷越国(边)境,至缅北、老挝、越南等地,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轻者被限制人身自由,重者命丧他乡。希望广大群众增强防范意识,出国、出境务工时一定要选择合法合规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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