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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伐5棵树2人被判刑
  森林被称为地球的“肺”,是珍贵的自然资源。然而,一些不法分子为了一己之私,违反国家森林法,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所有的林木,在破坏生态环境的同时,也触犯了法律,给自己的一生留下污点。前不久,张某某、王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盗伐林木,被法院判刑。
  案情回顾
  2022年3月,张某某、王某某在村集体所有的侧柏林地,使用油锯将生态防护林内的5棵侧柏树伐倒后,截成2.4米左右长的树段装车,并以1800元的价格售卖给他人。经陇县林业局现场调查,被砍伐的侧柏林木蓄积量为2.557立方米。2022年11月,陇县人民检察院以张某某、王某某涉嫌盗伐林木罪向陇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今年3月,陇县人民法院以犯盗伐林木罪,分别判处张某某、王某某拘役二个月和一个月,并处罚金,目前判决已生效。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
  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广大群众要增强生态文明认识和环境保护意识,切勿为牟取一时利益,盗伐林木,破坏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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