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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游县人民法院:
终本案件不终止涉案款项获兑现
  本报讯“喂,法官你好,请说一下涉案账户,我现在就转款。”近日,远在新疆的王某致电麟游法院,主动付清剩余的4.37万元执行款,一起刑事罚金执行案件因此案结事了,画上圆满句号。
  “终本结案”即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其作为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的一种结案方式,是指在人民法院针对被执行人名下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时,依法终结案件的执行程序。本起刑事罚金执行案件中,王某因犯骗取出口退税罪被判处罚金9.37万元,在首次执行到位5万元后,王某名下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麟游法院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同时对被执行人王某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案件终本不意味着案件结束,麟游法院执行干警秉承“终本不终止”的理念,案件终本后,仍不定期与被执行人王某联系,以案释法、以情说理,经过一次又一次耐心劝说引导,王某同意付清剩余的4.37万元执行款。
  今年以来,麟游法院将破解执行难题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对终本案件实施专人负责、动态管理,在打消当事人案件终本后“谁来管”顾虑的同时,解决了执行干警办新案和管老案的平衡问题,有力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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