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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植营商环境的法治沃土
——市中院精准服务推动“三个年”活动走深走实
    中院干警前往商户进行知识产权保护法宣传

  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优化营商环境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今年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省、市“三个年”活动部署要求,坚持服务大局、立足实际、高效统筹、精准发力,依法服务高质量项目建设,有效助力区域经济健康平稳发展,为打造高效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强化司法职能服务重点项目高质量发展
  4月20日,市中院民三庭法官干警前往千阳县南寨镇闫家村和千阳县西秦刺绣产业园,为企业宣讲知识产权保护知识,倾听司法需求并提供法律服务,受到好评。
  法官围绕闫家村刺绣产业发展中可能遇到的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问题听取意见,并结合村合作社非遗特色,就商标注册、品牌打造、外观专利创新等建言献策,帮助找出企业存在的知识产权保护漏洞,提出切实可行的法律建议。
  自“三个年”活动开展以来,市中院全面熟悉掌握建设制造宝鸡、创新宝鸡、数字宝鸡的重点项目涉及的法律知识,组织法官进企业提供精准普法,帮助企业提高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治理能力和防侵害能力。
  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市中院精心指导下,5月5日,由凤县人民法院、渭滨区人民法院及市马头滩林业局共同建立的嘉陵江源头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正式揭牌。据了解,该基地将在信息共联、制度共建、资源共享等方面强化协作联动,积极发挥集宣传、教育、实践于一体的平台作用,形成生态修复、法治宣传、警示教育等多功能、多方面的集成效应,构建嘉陵江源头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新名片。
  今年以来,我市法院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与行政机关建立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督促政府部门高度关注行政诉讼,在被起诉后及时安排,积极妥善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及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庭审前,实现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与此同时,全市法院主动延伸司法职能,挂牌设立环境资源法庭或巡回法庭,维护绿色生态优势,筑牢生态安全司法保护屏障。截至今年4月25日,12个县区法院均已挂牌设立环境资源法庭或巡回法庭,全市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实现全覆盖。
  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透明、有序的法治化市场环境,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和担当。对此,我市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和民商事审判职能,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行为,积极开展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行动,营造安全稳定司法环境。稳妥审理合同类、涉企类诉讼案件;提升民商事办案效率,建立涉重点项目案件快立、快审、快执机制;深化繁简分流机制,切实做到涉企案件简案快办、繁案精审。同时,扎实开展涉金融、涉中小企业等系列执行专项行动,切实将解决执行难落到实处,依法保障推动高质量项目落地落实。
  强化司法保障打造公平公正营商环境
  4月26日是第23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当天,市中院干警前往高新广场及周边部分商户进行知识产权保护法宣传,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向群众讲述知识产权的概念、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意义等,促进群众知识产权意识提升,推动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深入人心。同时,法官干警们深入周边母婴店、烟酒行等商铺,针对商户容易遇到的商标纠纷、不正当竞争等方面的问题,建议商户树立品牌保护意识,履行好审查注意义务,避免陷入侵权纠纷。
  自“三个年”活动开展以来,市中院强化政策宣传,制定《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实施方案》,细化干部作风能力建设重点任务清单;出台《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四条措施》,促进全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出台《关于为推进宝鸡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与保障的意见》,全力服务保障全市重大部署、重要产业、重点项目实施。同时,将“三个年”活动融入全院中心工作,实现“双融合、双促进”。结合第29个法治宣传月、第35个保密宣传月、国家安全宣传月、“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等开展法治宣传,助推“三个年”活动走深走实。
  4月25日上午,市中院举行知识产权案件审判情况及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2020年以来,我市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262件、审结1227件,同比增长519.7%,结案率97.22%,调撤率59.17%。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能够更好地助力优化营商环境。近年来,市中院强化产权保护,联合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等8个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意见》,完善协同配合机制,为激励科技创新、促进产业技术升级提供有力支撑。抽调工作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优秀骨干充实到知识产权审判一线,提升知识产权审判整体能力。建立“法官联企”制度,深入企业调研座谈、举办专题讲座、研讨座谈会等,了解经营主体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司法需求,协调解决相关法律问题。依托“陕西法院微庭审”平台,积极推进审判能力现代化,通过网上立案、线上庭审等信息化手段,最大限度方便异地当事人诉讼,提升审判效率。三年来,知识产权案件网上立案96件、网上开庭200多案,电子送达180多次。
  破产审判作为市场配置的有效手段,既是一种合法的市场退出机制,也是一种有效的企业拯救机制。对此,市中院优化破产流程,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制度经营主体救治和退出的司法效能,积极推进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实现政府与各部门“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合力处置”。优化破产税收及注销登记政策机制,依法保障破产企业有序退出市场。积极推进破产费用保障长效机制,设立破产援助专项资金,有效解决“无产可破”案件启动难问题,为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优化配置市场资源、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高水平司法保障。
  今后,市中院将进一步增强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常态化开展“司法助企”活动,帮助企业提高治理能力和防侵害能力,妥善审理项目建设中涉及的各类案件,全力服务保障全市重大部署、重要产业、重点项目实施,不断强化司法职能,精准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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