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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力推进三个年能动履职谱新篇
——金台区人民检察院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工作纪实
    公开听证现场

  慕青张玉萍
  履行监督职责、助力合规经营、强化司法救助、开展公开听证……今年以来,金台区人民检察院根据省市区“三个年”活动安排部署,围绕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结合业务职能,找准检察工作助推“三个年”活动的切入点和结合点,主动思考,能动履职,不断促进法律监督质效提升,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做实做优。
  履行监督职责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在打击犯罪的同时,依法保障有发展潜力、有技术创新、能带动就业的实体企业健康有序发展,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是检察机关办理涉企案件的宗旨。
  2022年底,金台区某企业因为生产和销售不符合规定的口罩被相关部门查处。金台区人民检察院接到案件后,秉持少捕慎诉理念,对涉案企业开展合规审查评估后,最终决定对该企业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及时对该企业进行走访,核查企业对作出的合规承诺和计划进行整改落实情况,督促企业合规守法生产经营。
  近年来,为了进一步服务保障“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金台区人民检察院深入开展涉案企业合规工作,进一步完善机制,促进企业依法依规经营。对办理的涉企刑事案件,在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或者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轻缓量刑建议等的同时,针对企业涉嫌的具体犯罪,结合办案实际,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减少和预防企业犯罪。立足检察办案职能,从严把案件审查关、准确适用企业合规改革制度入手,在办案中凝聚跨区域协作合力,“一体化”提升工作质效。在办理辖区涉企案件过程中,加强与司法、财政、市场监管、工信等部门联系,通过多方走访对接,召开会议研讨磋商,畅通协作渠道,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达成共识,形成工作合力,积极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为精准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多元救助模式让检察工作更有温度
  “感谢检察官帮我申请司法救助金,解了我的燃眉之急,帮助我家渡过难关。”3月14日,金台区人民检察院干警和金台区妇联工作人员来到被救助对象困难妇女朱某家进行回访慰问,朱某感激地说。
  朱某在一起交通肇事案件中,造成重伤二级,构成八级伤残,其家庭生活困难,且肇事嫌疑人未购买保险,无赔偿能力,朱某便向金台区人民检察院申请司法救助,该院第五检察部在深入了解朱某实际情况及生活现状后,经会商确定启动“司法救助+”红色处置方案,给朱某发放司法救助金2万元,并积极对接残联,帮助朱某办理残疾人证。同时对接民政、妇联分别落实了朱某务工人员紧急救助、困难妇女紧急救助等社会救助。
  始于救助,不止于救助。近年来,金台区人民检察院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度重视司法救助工作。“三个年”活动开展以来,该院制定《金台区人民检察院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线索移送工作办法》,主动对接民政、妇联、残联等部门开展对口救助,通过组织召开联席会,邀请多部门共同研究确定对被救助人的联合救助,并依托联席会议,探索建立“红蓝”救助机制。对一般救助对象,启动蓝色处置措施,即司法救助;对可能符合社会救助的救助对象,启动红色处置措施,即“司法救助+”模式,及时与相关部门会商综合救助方案。同时,该院建立回访监督测评机制,积极协同有关单位联合回访,将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及其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救助对象作为回访对象,在回访中,若发现救助金未及时用到被救助人的情况,将通过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督促法定扶养人全力保障被救助人权益。
  2022年以来,共办理32件司法救助案件,发放司法救助金20余万元,回访被救助对象11人次,有力保障了被救助人的合法权益。
  开展公开听证助推办案提质增效
  对民事申请监督案件进行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体现,对于促进依法监督具有积极意义。
  2019年8月,家住金台区某小区的周某房屋水管破裂漏水,致使楼下住户刘某住所淹泡造成房屋受损,刘某以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为由将周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周某赔偿刘某经济损失一万元,判决生效后刘某申请执行,案件已执行完毕。周某不服法院裁判结果,今年3月份向金台区人民检察院提出民事监督申请。4月4日,金台区人民检察院举行民事申诉案件公开听证会,承办检察官依据收集的相关证据,对法院判决、裁定和执行的合法性进行了全面审查,详细阐述了拟不支持监督申请的理由和依据。最终一致认为,一审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有事实有证据、程序合法,周某未上诉,判决已经生效,法院的执行行为并无不当,赞同承办检察官的不支持监督申请意见。听证会后,金台区人民检察院对该案依法作出了不予支持监督申请决定。
  今年以来,金台区人民检察院根据案件特点邀请市人民监督员、听证员代表、律师代表等担任听证员参与听证。会前充分沟通,确保听证员熟悉基本案情,掌握诉讼争议,会上充分公开论证,通过提出各自论证意见的方式,让案件在论证中明晰,消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及社会公众对司法办案的疑虑,以社会大众能理解接受角度阐明事理、情理、法理,为案件的依法处理提供有力依据。同时,依法调处化解涉企经济矛盾纠纷,防范和化解风险隐患,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加大公开听证力度,依法扩展听证范围,对符合条件的涉企案件做到“应听证尽听证”。通过深入剖析涉企案件反映出来的行业监管漏洞和社会治理问题,加强与行政主管部门沟通,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共开展刑事检察、民事检察、公益诉讼等领域听证11次。
  今后,金台区人民检察院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充分履行检察职能,聚力检察监督,回应群众期盼,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依法平等保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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