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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残障人士 彰显司法温情
千阳法院寇家河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本报讯近日,千阳县人民法院寇家河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涉残障人士离婚纠纷案件,保障了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温情。
  原告吴某和被告郭某于2019年6月结婚,婚后不久,郭某因病情发作致使双方无法正常生活,吴某无奈将郭某送其娘家居住,并诉至千阳法院要求与郭某离婚。案件受理后,千阳法院寇家河人民法庭法官多次前往郭某娘家及村委会了解当事人家庭情况和婚姻状态,同时积极与吴某沟通。找到问题症结所在后,承办法官决定组织调解。考虑到郭某有身体缺陷的特殊情况,为了充分保障其合法权益,承办法官邀请其法定代理人郭某父母在场与吴某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一起参加调解。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依法、依情、依理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充分听取吴某及郭某父母的意见,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吴某与郭某自愿离婚,吴某给付郭某经济帮助,并当庭履行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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