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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勉履职勇担当
——记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马惠萍
    马惠萍(左)在检察服务中心接待办事群众

  “新时代赋予了检察官新的使命。我将一如既往地坚守检察初心,积极能动履职,无愧于检察官这个光荣的称号,无愧于胸前那枚闪亮的国徽!”从检十余年来,马惠萍始终以一名共产党员、新时代检察干警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扎根检察业务一线,把对检察事业的无限忠诚,化为平凡工作的忘我坚守。
  2008年,马惠萍进入千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现任千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一级检察官。从一名普通的书记员成长为副检察长,她用责任担当完成了自我进阶之路。近两年来,马惠萍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先后办理各类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80余件、公益诉讼案件130余件、司法救助案件18件。
  切实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所在,在开展“寻访革命旧址保护革命文物传承革命精神”专项活动中,马惠萍积极摸排发现辖区一烈士墓地纪念设施围墙部分倒塌。在上级检察院的指导下,依法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能动履职,高标准、高效率完成了对烈士墓地的保护性修缮工作,创新了办案模式,形成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共同行动保护英烈权益合力,该案也被评为全市优秀典型案例。
  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充分发挥民事检察支持起诉职能,保障特殊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马惠萍立足本职岗位,与人社部门协商建立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出台《关于加强协作配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实施意见》,与县法院、县教体局、县公安局等11个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以“我管”促“都管”,建立了常态化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工作格局,推动民事支持起诉工作高质量发展。2021至2022年办理涉农民工合法权益司法救助案件6件,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0件。同时,马惠萍紧扣“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集法律咨询、法律服务、信访接待等于一体的职能,将信访案件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两年来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8件,案件司法救助率位居全市前列。
  一路成长一路收获,近年来,马惠萍先后获评“西部计划优秀志愿者”、“宝鸡市政法综治信息工作先进个人”、“宝鸡市青年突击手”、“优秀政法调研成果”二等奖等,荣立宝鸡市检察机关个人三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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