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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一法官获评全国优秀法官
  本报讯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表彰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的决定》,我省法院3个集体和8名个人获最高法院表彰,其中我市金台区人民法院法官白明瑛荣获“全国优秀法官”称号。
  白明瑛现任金台区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一级法官。从事刑事审判工作以来,她积极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涉众犯罪及涉外犯罪等重大案件、新类型案件的办理,加班加点阅卷、精心筹划庭审细节,严把证据标准,高质高效审结案件。推行排除非法证据、庭前会议、法庭调查三项规程和被告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规范实施,切实做好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的刑事审判工作,连年超额完成岗位目标任务,近年来共办理刑事案件1700余件。她在全市率先推行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引入心理评估机制,实行心理干预和判后工作延伸,帮助未成年被告人悔过自新,走向新生,同时关注在审被告人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适时联络团委妇联,掌握救助政策,及时提供帮助。
  近年来,白明瑛先后被评为“陕西省优秀巾帼志愿者”、“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十佳女法官”,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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