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4版
本期发布:
当好国家安全的守护者
金台区检察院开展校园普法活动

  本报讯“孩子们,你们知道国家安全机关的职责是什么吗?如果遇到违反相关国家安全法律的事情,应该怎么做?”近日,金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撒晓宁应邀来到金台区蟠龙镇小村小学,给孩子们上了一堂生动的国家安全教育课。
  撒晓宁是蟠龙镇小村小学法治副校长,在课堂上,她给同学们播放国家安全教育宣传视频,围绕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的职权、公民和组织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反间谍法》的主要内容及典型案例,向同学们进行了讲解(见上图),并提醒同学们要时刻增强国家安全意识,高度警惕和坚决防范各种渗透、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
  下课后,师生们纷纷表示,维护国家利益和安全,是每一位公民的责任和义务。通过这堂法治课,他们不仅对《反间谍法》等国家安全法律知识有了进一步认识,也有了自觉参与维护国家安全的积极性。本报记者杨青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
宝鸡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电话:(+86917)3273252 E-mail:bjrbs@vip.163.com 陕ICP备05006542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 1024*768 中字体显示模式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