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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约定供销家具法官调解当场退款

  本报讯近日,金台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成功调撤一起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案件,法官的高效处置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原告王某某与被告李某某签订《定制家具销售合同》,约定由被告李某某、宝鸡市某家居建材经销部向原告提供家具定制服务,原告支付价款26万元,但被告李某某与宝鸡市某家居建材经销部并未按照合同约定供销家具,原告多次投诉协商无果,遂诉至金台区人民法院,要求被告赔偿。
  民事审判庭法官赵晓云作为该案承办法官,发现原被告矛盾尖锐,为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第一时间联系原被告,了解双方僵持原因。本着司法为民初心,赵晓云对双方反复进行释法明理,建议双方相互体谅解决问题。在承办法官的调和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场向原告退还20万元并约定15日内对不符合定做要求的家具予以拆除,原告撤回起诉。15日后,原告向法院反馈被告已经拆除家具。至此,一场纠纷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画上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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