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1版
本期发布:
紧盯消防安全 用好监督利剑
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消防“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
  本报讯9月10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消防“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马秉寅参加会议并讲话。
  马秉寅强调,开展消防“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是依法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需要,也是为“十四运”营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的重要举措。各检查执法组成员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陕西省消防条例》,以便更扎实地做好执法检查工作,推动各级政府部门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全面加强消防救援工作。要紧扣法律条例规定,逐条逐项做好执法检查,切实发挥“法律巡视”的监督利剑作用。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迅速梳理、及时整改,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效,为宝鸡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荣贤汇报了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消防“一法一条例”工作的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长生主持会议。会上通报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全市贯彻实施消防“一法一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的工作方案。
  会后,市消防救援支队工作人员应邀为执法检查组成员,就消防“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重点内容进行了专题培训。本报记者胡红玲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
宝鸡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电话:(+86917)3273252 E-mail:bjrbs@vip.163.com 陕ICP备05006542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 1024*768 中字体显示模式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