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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仝刚政协宝鸡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资格的决定
(2021年6月25日政协宝鸡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十六次常委会议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及有关规定,政协宝鸡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十六次常委会决定:
  撤销仝刚政协宝鸡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资格。
  现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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