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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不便到庭法官跨省办案
  本报讯近日,金台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案件时,因被告人赵某某情况特殊不便到庭,刑事审判庭庭长及办案法官、干警远赴500公里外的甘肃省靖远县,开庭审理被告人赵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
  据了解,被告人赵某某系被告人张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的漏犯,其向社会不特定群众吸收存款,获得提成30余万元。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正值赵某某怀孕、分娩,金台法院受理案件后,考虑到被告人赵某某处在哺乳期,孩子幼小,外出不便,加之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刑庭组成合议庭远赴异地审理该案。
  7月6日上午9时,在被告人住所地靖远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被告人赵某某认罪认罚,庭审进展顺利,案件将依法择期宣判。
  (白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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