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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游法院
分级修复信用 倡导社会诚信
  本报讯(记者 王茜)近日,记者从麟游县人民法院获悉,为鼓励和引导执行案件被执行人积极纠正失信行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麟游县人民法院探索性建立了“甘棠立信”信用分级修复机制,不断加强信用修复引导,助推辖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
  今年以来,麟游县持续深化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积极推行“小切口”改革,聚焦解决执行领域企业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探索性建立了“甘棠立信”信用分级修复机制,制定《“甘棠立信”执行信用积分评分表》,实行“100分基准制”,根据被执行人履行程度、主观配合程度等主客观情况进行评分和动态调整积分,以得分情况评定等级,引导被执行人主动纠正失信行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缩短相关案件执行周期。同时,针对完成信用修复的被执行人,向相关部门出具证明文件,帮助被执行人恢复信用,获得信用激励,从而达到正向激励、反向约束的治理效能。
  “目前,我院已形成了‘预警告知—失信惩戒—主动履行—信用修复’的良性循环,信用惩戒杠杆作用持续释放,司法权威与社会信用的正向互动不断增强。”麟游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今年5月底,全院通过采取限制高消费、信用惩戒等措施倒逼81件案件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债务,达成和解12件,修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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