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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布:
国家税务总局宝鸡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公告
2025年第1号
  一、公告送达事由
  因你单位宝鸡富久盛商贸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610303MA6X99749C)通过电话联系及注册地址查找均无法取得联系,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等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税务协助检查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对你单位的“税务协助检查通知书”进行公告送达。
  二、税务文书名称及文号
  1.文书名称:《税务协助检查通知书》
  2.文书文号:宝税一稽协通[2025]28号
  三、文书主要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现派我局检查人员,前往你处对你单位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调查取证,请予支持,并依法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及证明材料。
  四、公告送达效力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纳税人可到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11号宝鸡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6015办公室领取正式文书。
  五、公告发布机关及日期
  发布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宝鸡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发布日期:2025年6月18日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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