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4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第01版:要闻
第02版:本市新闻
第03版:综合
第04版:热点聚焦
第05版:新闻观察
第06版:文化周刊
第07版:文化周刊
第08版:文化周刊
标题导航
|
强化就业优先导向 突出促就业实效
政策“组合拳”持续显效 房地产市场保持基本稳定
关于城市建筑垃圾治理,有新规了!
我国科学家发起国际子午圈大科学计划
中国240小时过境免签 政策适用国家扩展至55国
版面概览
本期发布: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朗读
关于城市建筑垃圾治理,有新规了!
新华社北京6月10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治理的意见》。意见提出,到2027年底前,健全城市建筑垃圾治理体系,完善建筑垃圾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
意见提出,到2027年底前,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偷排乱倒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0%以上,城市建筑垃圾有效治理新格局基本形成。
目前,我国城市建筑垃圾年产生量高达20多亿吨,部分建筑垃圾缺少利用处置空间,违法违规倾倒问题仍时有发生。意见明确,各地要加快推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地方立法,完善建筑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标准体系,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重点项目建设,加大建筑垃圾处理相关技术和设施设备研发力度。
意见对城市建筑垃圾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各个环节,提出具体管理措施。意见要求,加强源头管理。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广绿色施工和全装修交付,将建筑垃圾减量、运输、利用、处置费用纳入工程造价,实施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因地制宜推进建筑拆除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一体化,并明确装修垃圾收运管理要求,推动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管理。
意见还要求,强化运输监管。规范末端处置。推进资源化利用。实施全过程监管。建立省级统筹、城市负总责的工作责任制,健全完善多部门联合执法、联合惩戒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和处理方案备案制度,建设建筑垃圾信息化管理平台,推行建筑垃圾全过程电子联单管理,严厉打击违法倾倒建筑垃圾行为,有效实施全过程监管。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
宝鸡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电话:+86(0917)3273252 E-mail:bjrbs@vip.163.com 陕ICP备05006542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 1024*768 中字体显示模式
51La